12月15日消息,深圳齊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(簡稱“公司”或“齊心集團”)近日發布了關于收到政府補助的公告。公告稱,近日,公司收到深圳市坪山區投資推廣服務署招商引資專項資助資金3000萬元。
具體情況為:根據深圳市坪山區政府招商引資專項資助要求,公司將注冊地搬遷至坪山后,基于落戶等支持,公司可獲得專項補助資金3000萬元,本次實際到賬專項補助資金3000萬元,該項補助金額已全部實際到賬。
補助形式為:現金;補助類型為:收益相關;計入會計科目為:其他收益。該項政府補助與公司日常經營活動有關,不具備可持續性。
深圳齊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12日,法定代表人陳欽鵬,注冊資本73321.7683萬人民幣,經營范圍包括:文具及辦公用品,國內商品銷售貿易,電子商務等。
近日,齊心集團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出具的《深圳證監局關于對深圳齊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、陳欽鵬、黃家兵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》(〔2022〕201號)(簡稱“警示函”)。警示函顯示,齊心集團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《2021年年度報告》顯示,2021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(簡稱“凈利潤”)同比下降379.95%。經查,該公司未審慎考慮并購子公司商譽減值事項對2021年凈利潤的影響,導致未按規定及時披露業績預告。
上述情形違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》(證監會令第182號,下同)第十七條的規定。陳欽鵬作為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,黃家兵作為公司財務總監,未按照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》第四條的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,對上述問題負主要責任。